旅遊局長文綺華表示,就修訂餐飲發牌制度,根據相關部門建議希望今年內可排期立法。法律文本建議,以地域劃分發牌負責單位,並引入臨時牌制度,協助業界更快地投入營運。
文綺華表示,就修訂餐飲發牌制度已與法務部門來回交流意見,部分針對行文條款的草擬,最新修正文本周二已遞交,根據法務部門建議今年排期立法。目前法律主要針對酒店設施的發牌制度,涉及酒店餐飲由旅遊局發牌。由於酒店內有很多共用設施,如洗手間等公共設施,這方面可省略,簡化要求,但其他地方的餐飲場所因不能共用設施,未必可省略,主要視乎實際環境及場所。
在新法例中亦引入臨時牌照,讓審批程序優化,希望協助業界更快捷地營運。因考慮到酒店建設時已有特定要求,故餐飲設施可更簡化處理。新法縮短發牌時間,文綺華表示,具體完成審批天數要因應營運商提交的圖則,故鼓勵提交最終圖則前,可與局方舉行技術會議,從而令發牌程序更暢順。通過臨時牌,相信可協助早點投入營運。
被問到澳門國際影展發佈會前的訪問環節翻譯安排不周,她表示,向合作伙伴了解,作為主辦單位與傳媒應作更多溝通,因不同傳媒訴求不同,訪問時可視乎實際情況更好地配合,值得深思優化。
文章和圖片來源 : 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