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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職勞動關係法屬特別法

澳門日報

28-11-2018


       勞工界議員李靜儀關注非全職工作制度,問政府修法方向會否平等對待非全職工作者?會否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不可超越的底線?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強調,《非全職勞動關係法》法案並不是修改《勞動關係法》,是根據《勞動關係法》的規定制定《非全職勞動關係法》法案。這是○八年立法會審議《勞動關係法》時的處理結果之一,即將非全職工作制度交由特別法處理。

       有否年假權存分歧

       勞工局長黃志雄補充,根據近年多宗司法判決,顯示司法機關對非全職僱員應否享有《勞動關係法》規定的年假權存在不同理解。有判決認為非全職僱員應按比例享有年假;有判決認為非全職僱員享有與全職僱員相同的年假;亦有判決認為非全職僱員無權享有年假。可見,在未有特別法規範非全職工作制度下,非全職的勞動關係是否適用及如何適用一般的勞動法,是一個頗具爭議的問題,亦影響勞資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隨着社會的經濟發展,考慮到勞動市場需要非全職工作的僱員,為此類僱員制定專門的工作制度,可讓不具備條件提供全職工作的人士投入勞動市場,且更符合僱員的家庭及學習等個人需要。亦可讓企業更靈活分配人力資源,提升企業的生產,使之能夠在經濟循環、多變的經營環境和產品市場變化下維持競爭力。此外,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除可為勞動市場提供更靈活及可彈性操作的工作模式,亦可使雙方的權益更為明確和清晰,並有助解決現時實務操作上對於非全職僱員是否享有與全職僱員相同權利的爭議。

       已諮詢非全職制度

       基於此,政府已公開諮詢“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聆聽及收集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非全職勞動關係法》是在遵從《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以及確保非全職僱員享有基本勞動權益的前提下,訂定一套有別於全職僱員適用的勞動權益制度,非全職僱員的休息權同樣會獲得保障,包括可享有周假、強制性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及適用合理缺勤制度,故不存在降低勞動權益的問題。

       文章和圖片來源 : 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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