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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倡檢討過職定義

澳門日報

08-05-2019


       議員昨辯論遏止黑工、過界和過職情況的方法,修法加重處罰得到不少發言議員支持,並倡同時加強執法和加快修法。另有議員認為需檢討職業分類,又提到中小企請人難的問題。

       官民搜證非法導遊

       李靜儀提到,黑工問題存在已久,十年前勞工局已有意立單行法,提出聘請每一黑工每日罰至少二千元和不得緩刑等內容,惟遭商界反對,至今石沉大海。政府一二年成立“杜絕非法工作的跨部門工作小組”亦未曾提交任何修法、新政策建議的報告。現時政府打算今年第三季推出修“

       外僱法”文本,擔心往後命運如出一轍。

       區錦新、梁孫旭等多位議員同時倡議加快修法步伐,並要加強執法。政府去年聯合巡查十八次未發現非法導遊,吳國昌建議建立官民合作及搜證機制,舉報者可長期向議員或團體提供資訊,再交給當局。蘇嘉豪指問題反映背後制度急需改革,另現時對非法聘用的罰款額低,僱主從中得益更大,間接助長非法工作,影響本地人的飯碗,拉低本地人的議價能力。鄭安庭指設立投訴機制有利保障本地僱員的就業權。

       缺人資黑工禁不止

       過職、過界司機或未經培訓,危害道路安全,林玉鳳主張重罰,但她接觸過有僱主因不清楚工種分類而觸法,須思考是否要檢討過職定義及職業分類。金融界的葉兆佳也指,大部分僱主奉公守法,但職業分類過細,困擾中小微企,提議檢視法例對外僱要求的界定是否合理。

       梁安琪認為需分析黑工屢禁不止的原因,中小企人資短缺,應建立長遠的人資政策。議員兼大學教授的龐川則另闢思路,指與其花精力打擊所謂黑工,不如讓澳人未來都做中高層工作、做專業人士和企業主,外僱擔任基層工作,兩者便無衝突。如有本地人勝任不了便回大學持續進修,或由政府提供福利保障。

       本身是商人的張立群則指澳門失業率低,勞工問題不大,惟經營餐飲的中小企有請外勞的需要,提議立“中小企業勞工法”,給予中小企一定勞工額。聘請黑工的,則處罰由此賺了的錢,“我諗咁就唔會有人請黑工”。又指毋須將外地人在澳駕駛撞死人的事件化大,“全世界人去美國駕駛都有人撞死人,其實澳門呢啲人好少,如果將一樣嘢擴大,個個都唔准入”。

       文章和圖片來源 : 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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