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榮  ◆ 讓 您 職 涯 欣 欣 向 榮 

欣榮  ◆ 讓 您 職 涯 欣 欣 向 榮 


職介法不獲續牌條文待修訂

澳門日報

04-07-2019


       立法會三常會昨日上午十時半與政府代表討論《職業介紹所業務法》法案的第三工作文本。委員會要求政府細化職介所不獲續牌的規定,以免自由裁量權過大。法案如何銜接“外僱法”禁旅客轉做家傭修訂案,要待周五大會討論“外僱法”後方可決定。

       政府六月十八日向委員會交了新一份工作文本。主席黃顯輝、秘書崔世平會後總結時介紹,職介所續牌時,如申請人因屢次不履行協調解決勞資糾紛或配合政府部門處理勞工事故和糾紛的義務,致服務使用者權益受損,勞工事務局可考慮不續發准照,但屬不可歸責的情況除外。

       黃顯輝指委員會關注如何操作,“到續期時政府攞出殺手鐧,試過幾次唔合作點樣操作呢?”當中“屢次”寫法抽象,政府的自由裁量權較大。不履行義務亦難認定,事前既無處罰,也不清楚有沒有對當事人聽證和如何抗辯。若不獲續牌,公司能否重新申請准照?政府稱會跟進,爭取盡快交出技術可行的文本。

       原文中公務員不得作為職介所股東的規定,經委員會提醒現行公職制度已有規定,且其他制度例如“博彩法”亦無相同限制。政府已刪去條文,改適用一般公職制度。

       禁止職介所向逗留在澳門的外地人或外僱提供職業介紹所業務內容的條文,由於與將於周五大會上討論的修改《聘用外地僱員法》相關,未知會否獲一般性通過。過後政府才與委員會討論。

       早前有外僱及團體聯署提交請願信,黃顯輝指仍在核實請願人士身份,昨日會議上未有討論,但強調一定會跟進。

       文章和圖片來源 : 澳門日報

您可能還有興趣...